物流信息平台方向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经贸消费处)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交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楼832室。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项目单位在申报资金时,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必须根据实际完成投资登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投资数据。 (五)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已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六)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一)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二)对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