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旅文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五旅文〔2023〕1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内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搜索“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页面,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对象
申报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在五指山市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依法在五指山市内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他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五)从事旅游相关服务的涉旅企业,如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酒店宾馆、民宿、旅游基地等。
申请奖励的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不予奖励:
(一)奖励年度内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如恶意破坏五指山市旅游市场的;
(二)奖励年度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市旅文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
(三)奖励年度内未尽到安全责任义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游客人身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奖励年度内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有重大旅游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奖励年度内经媒体负面曝光,或经上级暗访被查处,造成较大影响的;
(六)未按照规定到市旅文局备案的(涉旅企业每年3月底前到市旅文局进行营业情况报备);
(七)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旅游行业诚信制度黑榜的;
(八)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拒不执行我市旅游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申报流程
详见“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具体申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
申报市里相关奖励政策的企业,同一项目内容按“就高不重复”申报原则,不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政策,若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已申报市有关奖补政策,则不可重复申报《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奖补。(例:如已申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促进民间投资项目任务目标奖励措施的通知》(五发改〔2023〕176号)的固投奖励等政策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固投类奖补)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全域旅游岗,联系人:高元兴、陈姿铮,联系电话:86634942,工作日上班时间9:30-17:30。
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