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旅文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五旅文〔2023〕1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内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搜索“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页面,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对象

申报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在五指山市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依法在五指山市内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他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五)从事旅游相关服务的涉旅企业,如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酒店宾馆、民宿、旅游基地等。

申请奖励的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不予奖励:

(一)奖励年度内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如恶意破坏五指山市旅游市场的;

(二)奖励年度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市旅文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

(三)奖励年度内未尽到安全责任义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游客人身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奖励年度内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有重大旅游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奖励年度内经媒体负面曝光,或经上级暗访被查处,造成较大影响的;

(六)未按照规定到市旅文局备案的(涉旅企业每年3月底前到市旅文局进行营业情况报备);

(七)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旅游行业诚信制度黑榜的;

(八)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拒不执行我市旅游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申报流程

详见“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具体申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

申报市里相关奖励政策的企业,同一项目内容按“就高不重复”申报原则,不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政策,若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已申报市有关奖补政策,则不可重复申报《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奖补。(例:如已申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促进民间投资项目任务目标奖励措施的通知》(五发改〔2023〕176号)的固投奖励等政策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五指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固投类奖补)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全域旅游岗,联系人:高元兴、陈姿铮,联系电话:86634942,工作日上班时间9:30-17:30。


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