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类助企纾困资金奖补特别措施

关于文艺演出类助企纾困资金奖补特别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恢复发展,有效稳定经济大盘、稳住就业民生,吸引更多人流入岛消费,特制定本措施。

一、补贴范围

由我厅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根据观演人数规模对企业进行补贴,观众人数达4万人(含)以上补贴150万元、观众人数3万人(含)至4万人补贴100万元、观众人数2万人(含)至3万人补贴50万元。

二、补贴方式:

免审即享

三、申请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2.演出活动须由旅游和文化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且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开展;

3.两年内未受到政府部门处罚。

四、申请流程

(一)演出前10天可向我厅提交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补贴单位需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演出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省旅文厅相关部门在演出活动期间对售票、演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演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供观众人数相关证明材料,如演出现场照片、视频,猫眼、大麦和剧院等售票平台、电子围栏数据等。

(四)经我厅核实观众数据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演出项目,在省旅文厅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补贴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政府补贴项目。获补贴单位将《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盖单位公章)、演出合同(转账时提供)等相关材料提交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进行拨款;补贴转账接受全程监督检查,如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经查处,将不予任何补贴,并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补贴申请表

联系人:孙瑜辰,联系电话:089865338254。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