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优惠奖励

临高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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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的高新技术落户企业; 2、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及有实力的个人建设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基地)。
第十三条 对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的高新技术落户企业,在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协议投资额后,项目投产之后3年内,按核定租用面积,以每月4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四条 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及有实力的个人建设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基地)。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运营主体在建筑整体装修完毕并验收交付后,一次性按120元每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