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澄迈县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资金的通知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澄迈县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

投资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澄迈县社会投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澄迈县2023年促进社会投资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府办函〔2023〕23号),现就做好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经我委联合统计部门统计,符合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的具体项目名单如下(如有遗漏,请各单位自行通知项目业主申报;如项目放弃申报奖励,请提供说明):


序号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奖励金额

1

海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

展兴华澄居

县住建局

10万元

2

海南瑞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瑞程嘉园安居型住宅项目

县住建局

10万元

3

海南澄鑫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27010-202113号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县住建局

10万元

4

海南盈滨岛置业有限公司

海蓝福源南一区一期

县住建局

10万元

5

海南云享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生态智慧新城A-01-02地块住宅项目

县住建局

10万元

6

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油气勘探开发

县工信科局

10万元

7

澄迈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华盛新型生态环保建材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县工信科局

10万元

8

海南正光投资有限公司

云海实验学校

县教育局

10万元

9

安瑞航运(海南)有限公司

186米甲板运输船购置项目

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

10万元

10

海南龙源投资有限公司

凤凰城B区

县住建局

5万元

11

海南澄鑫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27010-202031-2号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县住建局

5万元

12

海南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季康城水岸城邦

县住建局

5万元

13

海南怡康置业有限公司

天赐·海尚居

县住建局

5万元

14

海南中联通泰实业有限公司

海韵悦府

县住建局

5万元

15

海南合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成·和悦府项目

县住建局

5万元

16

海南四海云天实业有限公司

四海公馆

县住建局

5万元

17

澄迈深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国际·海南智慧供应链产业园

县商务局

5万元

18

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生态软件园C地块四期沃克之光项目

县商务局

5万元

19

海南眷程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生态软件园G地块项目(科技企业加速园)

县商务局

5万元

20

澄迈油服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5万元

21

海南新恒置业有限公司

新恒·山海尘樾安居房项目

县住建局

2万元

22

海南圣权置业有限公司

美朗国际(琼港)大健康产业园

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

2万元

23

海南盛丰商务服务业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

三一电动搅拌车和运输半挂车购置项目

县工信科局

2万元


二、资金扶持范围及标准

1.对单月实际完成投资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2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5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10万元;对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额外一次性追加奖励15万元。(除年度奖励外,季度奖励和月度奖励不重复享受,企业按照就高原则享受)。

2.实际完成投资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已发生投资但未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申请

由项目责任单位通知项目业主根据申报类型登录海易兑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38428102257496064,根据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要求请参考附件1)并推送至对应责任单位审核人。

(二)审核

1.按照“谁跟踪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责任单位对申报材料和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后推送至县统计局。

2.县统计局接收各单位材料后,协助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后推送至县发改委。

3.县发改委接收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公示审核结果。

四、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龙妹  联系电话:15607617260。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材料及相关要求

2.投资奖励申请表

3.关于申请拨付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资金的函(范本1)

4.关于申请拨付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投资奖励资金的函(范本2)

5.关于印发《澄迈县2023年促进社会投资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