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澄迈县2023年第三季度社会
投资奖励资金的通知
县工信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为鼓励澄迈县社会投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澄迈县2023年促进社会投资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府办函〔2023〕23号),现就做好2023年第三季度社会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经我委联合统计部门统计,符合三季度社会投资奖励的具体项目名单如下(如有遗漏,请各单位自行通知项目业主申报;如项目放弃申报奖励,请提供说明):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奖励金额 |
1 | 海南两心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两心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购置项目 | 县商务局 | 10万元 |
2 | 海南知云实业有限公司 | 智慧新城-数创产业岛 | 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 | 10万元 |
3 | 建龙(海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脚手架购置项目 | 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 | 10万元 |
4 | 海南展源有限公司 | 展兴华澄居 | 县住建局 | 10万元 |
5 | 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2-2024年福山油田油气增储上产与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项目 | 县工信科局 | 5万元 |
6 | 海南瑞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瑞程嘉园安居型住宅项目 | 县工信科局 | 5万元 |
7 | 海南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四季康城水岸城邦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8 | 海南澄鑫置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27010-202113号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9 | 海南合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成·和悦府项目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0 | 海南中联通泰实业有限公司 | 海韵悦府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1 | 海南新恒置业有限公司 | 新恒·山海尘樾安居房项目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2 | 澄迈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 华盛新型生态环保建材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 县工信科局 | 5万元 |
13 | 海南怡康置业有限公司 | 天赐·海尚居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4 | 海南信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恒大悦珑湾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5 | 海南龙源投资有限公司 | 凤凰城B区 | 县住建局 | 5万元 |
16 | 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购置项目 | 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 2万元 |
17 | 海南金辉加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金辉国际商品采购加工产业园 | 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 | 2万元 |
二、资金扶持范围及标准
1.对单月实际完成投资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2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5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10万元;对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额外一次性追加奖励15万元。(除年度奖励外,季度奖励和月度奖励不重复享受,企业按照就高原则享受)。
2.实际完成投资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已发生投资但未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申请
由项目责任单位通知项目业主根据申报类型登录海易兑系统
https://hqzc.wssp.hainan.gov.cn/#/themeTypeDetail?id=1163883448335032320&isPreview=1,根据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要求请参考附件1)并推送至对应责任单位审核人。
(二)审核
1.按照“谁跟踪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责任单位对申报材料和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后推送至县统计局。
2.县统计局接收各单位材料后,协助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后推送至县发改委。
3.县发改委接收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公示审核结果。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龙妹 联系电话:15607617260。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林龙妹 电话:156076172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