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关于万宁市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资金清算结果的公示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关于

万宁市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资金清算结果的公示

 

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万府办函〔2023〕45号)文件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526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非个人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57.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受理地址: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工业组办公室(万城镇人民中路208号四楼),联系方式:(0898-62239609)。

 

附件:万宁市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 励资金清算结果明细表

 

 

 万宁市科技工业信息产业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