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澄迈县2023年鼓励使用 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的公示

澄迈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澄迈县2023年鼓励使用

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的公示


      根据《澄迈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补措施〉的通知》(澄新汽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审核等流程,现拟对申报期内提交申报且符合我县奖励条件的764名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80名汽车换代用户和1名换电中重型卡车项目用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79号六楼,联系电话:(0898)67623427。